学校关于关于2020年元旦放假的通知
日期:2019-12-30  来源: 

根据国务院办公厅《关于20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》(国办发明电〔2019〕16号)精神,结合我校实际,现就2020年元旦放假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

一、放假时间安排

(一)2020年1月1日(星期三)放假,共1天。

(二)2019年12月31日(星期二)晚上的课程调至2020年1月2日(星期四)晚上。
     (三)2019年12月31日(星期二)五年一贯制一年级学生的晚自习停上,2020年1月1日(星期三)晚自习正常进行。

二、有关事项

(一)要严格按照学校放假时间安排教学活动,不得提前或者延后给学生批假,影响正常的教学秩序。

(二)要强化纪律和规矩意识,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,严禁收受礼金、礼品、电子购物卡、电子礼券等;严禁公款旅游、公车私用;严禁用公款相互宴请或安排与公务无关的宴请;严禁用公款购买赠送购物卡、实物等节礼;严禁以各种名义滥发津补贴、奖金等;严禁违规参加老乡会、校友会、战友会;严禁违规出入私人会所等隐秘场所以及参与赌博;严禁党员干部利用过节收受节礼或借婚丧嫁娶大操大办、借机敛财。

(三)要把元旦放假的安全稳定工作进行统筹安排,落实各项安全稳定制度,加强师生安全教育,切实做好安全稳定工作。各学院主要负责人和负责安全值班的同志必须保持手机24小时开机状态,确保信息联系通畅;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岗位职责,遇有重大突发事件,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,确保元旦放假期间学校安全稳定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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